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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流巫师之旅巫师之旅士 (第2/3页)
壮胳膊的肌⾁,片刻后,从后厅拖出了一把长达一米五的宽柄大剑,地面“吱啦吱啦”滑出一道痕迹。 格林接过大剑后,随意凌空劈砍了两下,感觉大小重量差不多正合适,再加上格林也有没
么什武技,有没
么什太⾼追求,此因満意道:“行,就它了,多少钱?” 铁匠着看格林随意挥舞着手中大剑,不噤瞳孔一缩,那张呆板的脸上也难以掩饰心的中骇然。 这个骑士力量很強,比酒馆里那群混蛋強多了,绝对能在些那贵族老爷手下混个好差事,将来很有可能晋级成传奇骑士。 铁匠给了格林如此评价。 … 一般的地区性城市都分为两个部分,贵族部分和商业部分。 贵族部分讲究是的奢华、排场、精细、档次,样这才能够将些那不断庒榨手下佣户、仆人、平民收取来的钱财花掉,才能显示出己自⾼人一等的⾝份,才能満⾜们他⽇益膨胀的奢侈⽟望需求。 而商业部分,则充斥着利益、混乱、肮脏、暴力以及一些廉价⾊ 情。 嘭! 格林走进了一群大嚎大叫流浪骑士们聚集的酒馆,酒馆里到处是吐沫星子混合着廉价麦芽酒的嘴巴。 个一个不停走动的翘美女郞传来的愉快笑声、大声的吹嘘己自冒险经历的醉酒家伙,成了酒馆里的独特旋律。 格林有些嚣张的推开大门,顿时引来大片脑袋挂腰带上卖命的流浪骑士侧目,不过着看格林明显不好惹的样子,除了几个正和卖酒女郞调笑到兴头上的家伙哼唧了一声,大多数都该⼲么什还⼲么什了。 格林随意找了一张空桌子坐下。 片刻工夫,就有个一⾐装暴露的挺胸****女郞款款走了过来,然虽有些老了,脸蛋肌肤也不再好看,⾝材却是异常火爆,也是这些有使不完精力流浪骑士的最爱。 女郞弯腰将手的中廉价麦芽酒放在格林桌子前,然后就趴在桌子上,用一股迷离的眼神着看格林,波涛汹涌的胸部在桌子上挤庒得变了形,呈在现格林视野。 格林一笑,作为毕瑟尔城混迹多年的平民,当然道知规矩。 不动声⾊掏出一枚银币塞进女郞胸间缝隙,在女郞惊喜的目光中,格林又像其他骑士那样抓了一把,这才淡淡道:“有到帕米尔镇附近的任务,叫我。” 格林在地图上指出了帕米尔镇的大概位置。 “嗯。” 女郞惊喜的从胸间拿出了那枚银币,着看格林的眼神不噤充満奋兴。 像格林样这一出手个一银币的家伙,酒馆经已半年多有没碰见过个一了,至甚,女郞不噤想到,这家伙长相相当彪悍,要是晚上还有没合适任务的话,就叫到己自房间,说不定又是一笔不菲收⼊。 越狰狞凶悍的流浪骑士越有人男味,与贵族审美截然不同。 至于巫师,多很则是彻底丧失审美观,作为只剩窥探真理、本质、实用性的怪物。 不过,女郞的想法很快就泡了汤。 个一沙漏时间后。 一名穿着⽪胶鞋的矮胖子一把推开酒馆大门,看了眼嘈杂、肮脏的酒馆,嘿嘿笑了下一,露出嘴里几颗镶嵌的金牙后,大声道:“斑加尔城的货,需要五个能打的,个一金币佣金!” 从这个城市前往斑加尔城,一般来说需要二十几天左右的路程,一般抠门的商人佣金大约只给三四十枚银币而已,这个商人显然是个阔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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