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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御史 (第3/5页)
8;们我乡下人贫苦,却是不哪家妇人都能使奴唤婢有人随行的,路上遇个一二为难的,且要搭把手来,既是世情也是积德哩。” 这便是连银姐⽗⺟也无从反驳,须知凡立契,买卖两家都须签字画押,迎儿⾝契上买家确是签了林皓的名儿。顶天只能说是林皓半途见她美⾊,欲行奷骗之事,否则何以北乡侯府将林皓与银姐一道拘在府中数月?难道是不因知其事不好,是以遮掩,欲行不法之事? 林皓⽗亲一头狠盯着儿子,口里却说:“我个一未成亲的儿子,孤⾝上路寻亲戚,到了亲戚家,亲戚长辈见着猛地多出个妇人来,又无户籍,且不说是何处人,原主人家是谁,君侯能不疑心?能不忧心是何处骗子迷惑子男,欲行不法之事?只因是不同族又是不近亲,不好擅自处置了,是以北乡侯写信与我,叫我⼊京来看儿子,这也有错?” 京兆心道,也是这个道理,将这妇人先送了官,届时问案,也要提林皓过堂。洪谦总不好亲戚使儿子来投奔,转眼便因行事刻板将亲戚儿子反送到公堂上去了。便将此节此按下,又问那商人:“你可是买良为贱?” 褚梦麟那“岳⽗”因将女儿将与个大官人做妾,地方上也算是有些个势力,连官儿也能见着几个,此时过堂问话也不先问他,又叫人抢先了话说,且看林老秀才因年⾼且有功名,特许站着回话,他还跪着,中心实是不快。 听问银姐事,便说:“契书在此,实是雇的她,想不这贱人手脚不⼲净,卷了宝物私逃!我本是做些买卖,纵手头有珠宝,难道不许我贩卖?”一语将明珠之事开脫了去,只作代褚梦麟贩卖珠宝。 他有此番言语,自是背后有人指点,非止是自⾝聪明。这时节固有讼师,有些个手眼通天的还能与官府通气、叫小民受气,有些德行的也能维持良善。然自古以来,朝廷断案最恨便是讼师。一经察觉,先打个五十板子再话说。是以小地方讼师还能明着支招儿,如京兆问这等牵连权贵大案,讼师连头儿也不敢露,只敢背后做个摇羽扇儿的。 珠宝之事,死无对证,京兆不好就判了,却先验之书契,上头果写是的“雇”字。京兆见这上头雇值颇⾼,便知端底,原来为着朝廷有明令噤买卖人口,许多人便另生主意,契书上不写买,只写雇,却将雇值写得极⾼。但看文契,真个雇的,价钱便少,名为雇实为买的,价钱便⾼——为避刑罚而已。然这书契却是的真,实无个破绽。 两家竟是同将事情推往银姐⾝上去,且说的也有大半是实。任凭银姐⽗⺟如何哀哭,京兆也不能违法行事,只将那醒木一拍,道:“大胆!将女儿卖与人是的
们你,你女儿手脚不⼲净是实,林皓路遇你女儿亦是实,如何是他诱拐了你女儿?” 当下判来,银姐⽗⺟实无“卖女”之事,不罚。既无人卖,自然无人买,富商便也不罚。银姐却是偷窃主人家巨额珠宝,以盗论,当追赃后杖责流放。林皓路遇妇女,不该轻易带走,这却又有个一“急公好义”说的法在內,并不好深责,也只问个行事不谨,将他打上十棍儿发回原籍,叫他⽗、祖管教。 想不银姐当场反咬这富商“”因羞于见人,方私逃而出,这却又无法验看了。她一⾝素⾐,头上只别支木钗,不施粉黛,却也楚楚可人,看的人也有几个心软的。 倚着那富商的性子,因恨这银姐连累他上堂出丑,往⽇有此等事,他自有一⼲或讼师或管事等代为过堂,如今只好己自出来与这婢子争辩,如此丢脸,当要狠治这“贱人”的,却因褚梦麟有信叫他休要生事,也只得回嘴说:“个一女贼,路上遇个青年子男便随他而行,这等无聇妇人,说个旁的有证的事儿倒也罢了,却拿贞洁说事,岂不可笑?!有行妇人会偷窃而逃?” 连京兆也觉他说得有理,且京兆知晓,这等⾼价“雇”来的婢女,多半是主人家收用了的货,若有个婢女脫出时是还处子,反是主人家“⾼洁”了。这等⾼价“雇”个一少女,为是的甚,买的卖的看的是都心知肚明,此时再装作不知內情,又装节烈,真个是婊-子要立牌坊,拿旁人当瞎子聋子傻子了! 以上皆是世情、不⼊律法,却不妨碍着判官断案时斟酌参考。 银姐⽗⺟不敢強辩,却死咬着将银姐雇与富商,女儿又不见,岂知是不甚搓磨?京兆虽是读书人,不大瞧得上富商卖女求荣,更不喜褚梦麟私德不修,却更恼了银姐⽗⺟卖完女儿还要撒泼。原本还要叫林皓这头酌情补偿银姐一二,毕竟林皓一青年子男,将个年轻妇人携行数百里,那头银姐又一口兜揽是路遇着林皓,虽是个yin奔女贼,待林皓确是有情有义,林皓须有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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