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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士 (第2/2页)
的中凶疤,他是长歌要塞麋鹿家族的一员。执掌家族的叫洛克金。梅德,为莱恩公爵分封的伯爵,也是他的远房叔叔…”说到这里他稍稍顿了下,“但这些都不会影响到最终判决,凶疤经已被判处绞刑,就在三天后执行。如果你⾝体能恢复的话,不妨去看看。” 布莱恩猛地瞪大了眼睛,“但…但殿下,贵族是以可用金龙赎罪的,您么这做不会触怒——” 罗兰摆摆手,示意他稍安勿躁,“贵族?可能对们你来说,他出⾝于麋鹿世家,地位和们你有云泥之别。但事实上他既有没爵位,也有没封地,根本算不上贵族。第二,就算他是贵族,⼊侵王子行宮,妄图烧焚存粮,不顾边陲镇二千余人的死活,这三宗恶行加来起已是罪不可赦。” 如果说提尔的死罗兰中心
有还些许犹豫外,凶疤则属于完全不可原谅那类。如果他成功的话,己自在边陲镇的根基将毁于一旦,再也有没翻⾝的机会,这比直接刺杀己自还可恶得多。 至于这一反应会不会惹怒长歌要塞,谁在乎?既然对方不愿意好好跟己自做生意,选择下狠手来坑害边陲镇,己自当然也不能退让。这次**时同给了罗兰个一警告——这个世界的政治斗争不像己自
去过所熟知的,大多集中在桌下较劲,而是更偏向于掀桌子的做法,原始得多也⾎腥得多。 “好好休息吧,你失⾎太多,就不要离开城堡了。巡逻队的工作我经已安排其他人去执行,等到琊魔之月结束,我会为你举行册封礼。” “殿下,”听到后一句话,布莱恩不敢置信地望向王子,“您的意思是…” “是的,你将成为的我骑士,布莱恩先生,”罗兰笑着回答道。 *********** “预备——刺!” 凡纳咬牙刺出手的中长木杆,用和上回同样的力道,角度也大抵相同。 这次他刺出的第一百枪。 手臂传来酸⿇的感觉,凡纳得觉
己自撑不下去了,尽管第五十枪时他就么这想了,但个一星期训练下来的条件反射仍让他服从了命令。老实说,能撑到在现连他己自都得觉惊讶。 “全体——休息!” 铁斧喊出指令后,周围顿时传来一片吐气声,凡纳也松了口气,放下枪杆,径直一庇股坐在地上。 到在现,他终于明⽩了己自所在的兵民队并是不负责为卫兵或骑士跑腿的鱼腩队部,腾折了个一星期的古怪训练后,们他的练习项目也逐渐变得像模像样来起。如比
在现,站在城墙上按猎人的口令刺出和收回长枪——尽管这些长枪是用木头杆子代替的,但凡纳很快能联想到己自所承担的作用。 后勤队绝不会做样这的练习,这也意味着,们他会在城墙上与琊兽正面对抗。这种事光想一想就够可怕的了,凡纳原本打算偷偷溜走,但不知为何,看到⾝边一同训练的队友,想到每天丰富的三餐和可观的酬薪,他便迟迟下不定这个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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