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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民兵队 (第1/2页)
第二十五章 民兵队 “这就是你招来的人?”罗兰望着眼前这群⾐衫褴褛的平民,心底浮起了掉头就走的冲动。 “殿下,这可是按您的要求筛选的,”卡特掰着手指道,“男性、非罪犯、十八岁以上,四十岁以下、⾝体无残缺…我可是仔仔细细检查过的。” 好罢,他就道知不能抱太多期待。毕竟这个世界生产力如此低下,吃饱饭是都件困难的事,穿得差点就更正常了。⾝为王子的待遇让他忽视了这点,要只走出城堡,到处都能看到⾐不遮体、靠乞讨为生的流民。实际上就连王国之都灰堡,也会有收尸人这种职业存在——们他所做的,就是每天将倒毙街边的饿殍拖走火化。 那么这个世界的战斗模式到底是怎样的?罗兰闭上眼仔细回想了一遍,嗯…大概比流氓斗殴⾼级那么一点。一般来说,当领主决定发起战争时(或斗殴时——罗兰一点都不认为这种战斗能和战争二字挂上关系),便会召集他管辖领地里的分封贵族,分封贵族再召集各自领地里更低一阶的分封贵族,如比公爵召唤手下的伯爵,伯爵召唤子爵、男爵,依次类推。 这些贵族大多拥有一批骑士和佣兵作为己自的个人力量,们他是作战的主力,基本盔甲齐全,武器精良。时同,们他还会征召领地上的平民和农夫协同作战——实其就是给队部运送粮草,在需要炮灰填坑时冲在第一线。战斗中伤亡最惨重的是都这些炮灰,贵族间的战斗,要只没死在场战上,一般都会被抓回去好生对待以换取赎金。 罗兰自然不会指望边陲镇那几位贵族来帮他作战,事实上,们他跟边陲镇毫无关系,大多是由长歌要塞领主分封的男爵,领地也在要塞所辖区域。 一支全部由平民组成的队部,在这个时代是件极富有想象力的事情。们他愚笨无知、看不懂文书,理解不了命令、又未经过专业战斗训练,么怎比得上从十岁起就始开练剑的骑士? 卡特靠近罗兰,低声劝道,“殿下,此事本来就不可行。你看看们他,哪个能握得住刀剑?遇见琊兽时恐怕会一哄而散,到时候反而会影响防线稳定。我建议是还从柳叶镇或其它地方雇佣专业的佣兵来守卫城墙,这些人就留着做些杂务好了。” “不,我就用们他,”罗兰拒绝道。他对那群为钱做事的雇佣兵有没任何好感,再说,他组建军队不仅仅是了为对付琊兽——纵观历史,一支強大且富有生命力的队伍其成员必须来自于民人,无论是封建军队、近代军队是还现代军队,都无数次验证了这个规律。 “好吧,您说了算,”骑士耸耸肩,“那我明天始开训练们他如何握剑?尽管用处可能不大…” “用剑?不,你先带着们他列队和跑步——”罗兰然忽想到这些训练內容可能首席骑士己自都没体验过,只好改口道,“你把上次找的那个猎人叫来,们你先起一看我么怎做。” *********** 凡纳今天经历的不可思议可能比之前二十年加来起还要多。 他居然近距离瞧见了王国四王子——罗兰。温布顿殿下。他从己自面前走过,还对己自微笑,天哪,王子是这喝醉了吗? 三天前,四王子在广场演讲时,他就道知今年冬天会和以往不同,们他不会前往长歌要塞,而是将在此地渡过漫长的寒冬。王子说的些那道理,他大多没听懂,但对于这个决定,他是打心底赞同的。凡纳的弟弟就是在两年前死在了要塞贫民窟里,整整个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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